各教学单位:
为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安排,自本学期开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将依托课程评估系统,对所有本科课程开展四年一轮的课程评估工作。为确保课程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评估意义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课程评估是对课程建设过程及建设成效的评价,开展课程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本科课程建设水平和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和途径。
二、课程评估范围
凡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2022版为准),或面向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应参加课程评估。本学期课程评估范围包括:已开设两学期及以上的且未参加或未通过2021年学校本科课程评估的课程(已通过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
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划分为理论课和实践课两类(附件2),本学期暂不开展任选类企业综合实践项目课程评估。
三、评估程序与过程管理
本次本科课程评估依托课程评估系统开展,课程评估工作包括课程自评、专家评价、课程改进三个环节。本项工作于2024年5月启动,9月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参评课程和评估专家(5月17日前完成)
教务处提供学校已开设课程及任课教师信息,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将相关信息录入课程评估系统。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评估任务安排表(附件3)提供院级评估课程名单(附件4),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进行核定并导入课程评估系统。学校组建校内评估专家库,本次课程评估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
2.组织院级课程评估(6月25日前完成)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并实施院级评估工作,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院级评估工作。
(1)5月24日前,各教学单位在课程评估系统中设置本次评估任务。每门课程的评估专家小组由院级管理员从专家库中抽取3人组成,其中2人为本单位,1人必须为其他单位。每位专家需评估5-6门课程。
(2)5月20日至6月5日,课程组对课程进行初评。参评课程按照理论类及实践类课程分别提供课程组教学资料(见附件2中支撑材料明细)。课程组审核自评材料并组织听课,课程负责人将汇总的课程教学资料及《本科课程自评报告》(附件5)电子版上传至课程评估系统。
(3)6月6日至6月25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院级专家评价环节。
3.组织校级课程评估(9月15日前完成)
(1)7月1日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组织并实施校级课程评估,按院级课程评估结果,抽取各教学单位排名前10%的课程(不少于1门)进入校级课程评估。
(2)7月10日前,被抽取课程安排负责人将对应的教学资料和《本科课程自评报告》电子版上传至课程评估系统。
(3)9月15日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组织完成校级专家评价环节。
4.反馈与改进(9月27日前完成)
院级及校级专家评估环节完成后,各教学单位及课程负责人及时在系统查阅专家的评分及课程评估报告,各课程以课程组为单位在系统中提交《本科课程改进计划报告》(附件6)。其中,同时参加院级和校级评估的课程只需在校级评估任务模块中上传《本科课程改进计划报告》。
四、评估结果认定及运用
1.评估结果认定
本次课程评估采取合格课程认定与优秀课程认定一体化实施方式,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课程评价最终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课程,需整改后重新评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课程。其中,各教学单位需对70分及以下的合格课程在一个学期后进行课程评估复检,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各教学单位推荐院级课程评估结果排名前10%进入校级课程评估环节,校级评估最终得分85分及以上的课程认定为优秀课程。
2.评估结果运用
课程评估结果将作为评价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质量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不合格的课程,教学单位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公共选修课,要限制开课教师申报新课程和开班班数。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7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院级本次评估课程名单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高要校区综合楼1103),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2.请各教学单位在7月1日前将院级课程评估阶段的纸质版材料:课程组《本科课程自评报告》(加盖公章)、专家签字版《广东理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报告》(附件7)及各教学单位《院级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总结》(加盖公章)等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专家《广东理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报告》由专家所属单位统一收集和报送。
3.请各教学单位在9月30日前将所有参评课程的《本科课程改进计划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其他原始佐证材料由教学单位存档。
4.校级课程评估阶段的专家签字版《广东理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报告》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5.请参评课程负责人加入“广理课程评估系统技术咨询”QQ群,下载《本科课程评估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课程评估系统技术问题。
联系人:王娜、周维芝。
附件:1.2021年学校本科课程评估已通过课程名单
2.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各教学单位课程评估任务安排表
4.院级本科课程评估名单(模板)
5.本科课程自评报告(参评课程用)
6.本科课程改进计划报告(参评课程用)
7.广东理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报告(评估专家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