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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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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现收集能反映2022-2023学年基本办学条件、教育教学成果、教学与管理等方面的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支撑材料类型

支撑材料是支持各个观测点自评结果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与各个观测点对应的数据统计、图表、说明、名册、目录等形式。材料应能够支撑 2022-2023 学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可供查证与核实。

(一)基本办学条件支撑材料

主要指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折合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教职工数、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数、教学日常支出等相关的材料(具体见附件1)。

(二)教育教学成果支撑材料

主要指教师各类教育教学获奖、学生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等材料(具体见附件2)。

(三)教学与管理方面的原始档案材料

主要指考试试卷及相关归档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归档材料、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材料、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教改活动材料、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材料、外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材料、教职工转岗原始材料、教师年度考核材料、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材料等(具体见附件3)。

二、材料建设原则

(一)评估导向性原则

所有材料要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重点突出学校建设、整改、提高的措施与成效。

(二)突出针对性原则

支撑材料要对照《广东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方案》,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体现整改效果。

(三)加强常态化原则

支撑材料应与日常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以日常工作带动材料建设。材料要准确、客观反映学校本科教学条件、教学与教学管理真实水平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的真实状态,确保各类材料客观、准确、完整。

(四)保持一致性原则

明确各类材料间的关系,数据统计口径统一。各类材料要与《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原始档案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须按照支撑材料清单逐项提交,确保资料齐全;除原始材料外,各类材料应按照格式要求(见附件4)提供,确保规范。各教学单位应配合职能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二)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真实、准确准备材料,确保数据完整、规范、一致、合理,按照材料清单及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所有材料均应由本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高要校区综合楼110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联系人:王娜,周维芝。

(四)请各单位、各部门在收集整理 2022-2023 学年材料时,同时注意整理 2023-2024 学年的支撑材料,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拟于 2024年10月收集2023-2024学年材料。


附件:1.2022-2023 学年基本办学条件支撑材料清单

      2.2022-2023 学年教育教学成果支撑材料清单

      3.2022-2023 学年教学与管理原始档案材料清单

      4.材料格式要求



广东理工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