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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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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校合格评估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快以评促建步伐,请各部门、各单位深入理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具体要求,认真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收集整理2020年度(或2019-2020学年度)常规运行的相关资料:教师教学资料、教师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相关资料、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就业资料、四项经费及经费投入情况、党务工作等。
      进度安排:2020年12月~2021年1月,材料收集、汇总;2021年2月~2021年3月,材料归档,纸质版材料印刷装订;2021年3月30日,将材料提交至评建工作办公室(科技楼1103)。
      为保证本次合格评估能顺利通过,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确保材料中的数据真实、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