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14〕2号)和《广东理工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有8个专业需参加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为确保评审顺利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所属院系 |
设置年份 |
学科 |
批准文号 |
财务管理 |
120204 |
会计学院 |
2016 |
管理学 |
教高函〔2016〕2号 |
车辆工程 |
080207 |
汽车工程系 |
2016 |
工学 |
风景园林 |
082803 |
建筑工程系 |
2016 |
工学 |
标准化工程 |
120702T |
经济管理学院 |
2016 |
工学 |
金融工程 |
020302 |
经济管理学院 |
2016 |
经济学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040203 |
体育系 |
2016 |
教育学 |
网络工程 |
080903 |
信息技术学院 |
2016 |
工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701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2016 |
工学 |
二、工作要求及职责
(一)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
1、院(系)领导可通过聘请专家或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研究的形式,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内涵;
2、院(系)领导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到人。并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3、院(系)领导负责对专业评估经费进行科学合理分配,充分调动专业负责人、联络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多劳多得。
(二)实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负责人制度
1、专业负责人全面掌握专业建设工作,负责审核专业评估材料(专业评估简况表、专业自评报告、专业评估佐证材料、专业建设PPT汇报稿等);
2、专业负责人自身要积极主持或参与科研工作,需有代表性成果,并需有目前正承担的主要项目。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
1、联络员要熟悉评估指标,负责各项评估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联络员要主动反映评建中存在问题,与评建办或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负责各专业具体的迎评任务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目前重点工作
1、对照指标找差距,根据差距确定专业重点建设内容;
2、凝练专业特色,提高专业建设水平,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收集、补充、整理支撑材料(特别是学生试卷、学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材料),并形成学士学位评审专项档案。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阶段 |
时间 |
具体任务 |
备注 |
一、评建准备 |
2019.9(中旬) |
1.学习相关文件,院系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团队。
2.组织学习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3.院(系)制定迎评计划,落实专业迎评任务。 |
专业所在院系,评建办、教务处指导 |
二、建设与检查 |
2019.9(下旬) |
1.落实本专业在校生数据,对照差距,列举建设清单。
2.重点检查几项具体支撑材料:包括:本科试卷、教研室工作记录、实验室记录和2016级学生实验报告。 |
1.各院系整理材料,分管校领导、评建办组织检查。
2.评建办月初通知本月检查内容。当月中下旬检查。
3.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查。
4.定期进行汇报交流。
5.院系的材料由院长(主任)负责审核。 |
2019.10 |
1.重点检查制度建设与专业建设。包括:专业定位、专业建设规划、措施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研室建设、教师科研教研。
2.初步填写《专业简况表》。 |
2019.11 |
1.检查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研究与改革情况、各专业核心课程开设(含实验课)、课程建设与成果、实践教学情况(含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等。
2.起草《自评报告》,完成《专业简况表》。 |
2019.12 |
1.完成专业《自评报告》。
2.重点检查综合实践。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准备。
3.各院系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评建支撑材料总体完成情况。 |
2020.1 |
1.完成通讯评审主体材料(《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基本状态数据佐证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
2.材料收集、整理,装订、装盒。
3.未完成材料收集、整理院系与部门继续完成。
4.组织材料审核。 |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